什么是高位消防水箱,高位消防水箱指符合规范要求的静压满足不利点消火栓水压的水箱,利用重力自流供水,设置在建筑的高处,静压不能满足不利点消火栓水压时,应设增压稳压设施。
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必须设置消防水箱,系统平时仅能满足消防水压而不能保证消防用水量。发生火灾时,通过启动消防水泵提供灭火用水量。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的高位消防水箱的有效容积应满足初期火灾消防用水量的要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类高层公共建筑,不应小于36立方,但当建筑高度大于100m时,不应小于50立方,当建筑高度大于150m时,不应小于100立方;
2. 多层公共建筑、二类高层公共建筑和一类高层住宅,不应小于18立方,当一类高层住宅建筑高度超过100m时,不应小于36立方;
3. 二类高层住宅,不应小于12立方;
4. 建筑高度大于21m的多层住宅,不应小于6立方;
5. 工业建筑室内消防给水设计流量当小于等于25L/s时,不应小于12立方,大于25L/s时不应小于18立方;
6. 总建筑面积大于10000m2且小于30000平方的商店建筑,不应小于36立方,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0m2的商店,不应小于50立方,当与本条1款规定不一致时应取其较大值。
二、高位消防水箱的设置位置应高于其所服务的水灭火设施,且低有效水位应满足水灭火设施不利点处的静水压力,并应按下列规定确定:
1. 一类高层民用公共建筑,不应低于0.10MPa,但当建筑高度超过100m时,不应低于0.15MPa;
2. 高层住宅、二类高层公共建筑、多层公共建筑,不应低于0.07MPa,多层住宅不宜低于0.07MPa;
3. 工业建筑不应低于0.10MPa,当建筑体积小于20000立方时,不宜低于0.07MPa;
4.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自动水灭火系统应根据喷头灭火需求压力确定,但小不应小于0.10MPa;
5. 当高位消防水箱不能满足本条1款~第4款的静压要求时,应设稳压泵。